第十六屆西北(蘭州)醫療器械展覽會
日期:2014-12-18 16:48
《參展合同表》并加蓋公章,郵寄或傳真至組委會;
2、報名后,參展單位必須在7日內將相關費用匯入組委會指定帳戶;
3、展位安排以先報名、先交款,先安排為原則,組委會有權對少量展位予以調整;
4、參展單位代表住宿及展品運輸,組委會將另行通知;
5、各參展單位必須具備生產經營醫療器械的各類證件。
展會注意事項:
1、參展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參展費用付清,否則不能確保安排展位。
2、所有參展商及其代表必須佩戴由主辦單位發出的有效工作證件方可進入展場。
3、參展商未經組委會批準,不得私自轉讓展位或展示無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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