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二屆中國(山東)國際生物醫藥產業博覽會
日期:2014-09-18 15:41
地管理費及電箱費(此費用交展館,與承辦公司無關)
3、參展單位保證在參展期間遵守大會規定,不展出侵權假冒商品、不轉讓轉租展位、不提前撤展。展商中途退展參展費用不予退還。
4、為服從展會總體布局,承辦單位有權在必要時對個別展臺位置進行調整,并提前通知企業。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的傳真件、掃描件同樣有效)
甲方: 乙方:濟南博商展覽有限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蓋章: 蓋章:
2014年月日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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