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二十四屆安徽全國醫藥及保健品交易會
日期:2011-03-11 08:47
會將不保留其預定展位。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報名單位將全部參展費用于報名后3天內匯出。 2、參展單位在匯出各項費用后,須將銀行匯款底單傳真或復印寄至組委會,以便核查,發票在展會期間由財務組統一開取。 3、組委會收到的展位費及廣告費后,即發入會確認通知書,并于大會布展前20天發出會務通知,以確認參展商住宿、交通、產品運輸、到會時間、布展、撤展等事項。 注: 展位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分配。
宣傳推廣:1、通過參加全國具有規模和影響力同類專業展會,直接對廠商和經銷商發出邀請函、請柬、門票等進行現場宣傳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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